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担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工作经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文秘职位:专业不限,熟悉文字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财会职位:专业为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会计、财务管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政执法职位:专业不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2015年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