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深圳实际,我局按程序完成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经过材料审核,并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确定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为免测人员名单、附件2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人员名单)。附件3为测试未通过人员名单。
教师资格证书预计于2016年12月10日前制发。为体现行政便民,现推出“教师资格证书”寄递服务,邮政EMS会将证书和申请表(1份)通过“邮资到付”的形式寄递。可拨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电话,联系人:邱锦峰(电话13714366448)进行寄递服务。需要现场领取的,将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