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察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中共党员。
2、我区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4年11月前任职),且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8、与区纪委、监察局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回避情形。
2016年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