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9号)精神,请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符合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申报条件且已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单位或所属辖区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3日统一集中到慈溪市卫生进修学校(浒山街道东兴路28号,电话:63046008)402教室进行现场确认。
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