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南通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管协管员19名(其中小区城管协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城管事业。
2、户籍所在地通州,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1.68米以上。小区城管协管员要求建筑类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城管协管员要求复员退伍军人或具有城管工作经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城管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持有B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报考小区城管协管员的持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被其他城管部门辞退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考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审核的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复员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如有类似城管工作经历的请另附相关证明)。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南通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综合科(朝霞路288号)。
报名咨询电话:0513-86028933。
2、资格审查
南通高新区建立招录工作领导组,做好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等相关招录工作。
3、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报考的人员,参加统一面试。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考察审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录工作领导组进行考察审核。如发现有考察不合格者,从面试成绩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7、录用
录用人员在本网公布后,由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性质为劳合制职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后享受高新区城管协管员同等待遇。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南通高新区纪工委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86103278。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南通高新区招录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