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核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由评委会对应聘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理论知识和业绩成果进行测评,分为作品展评、现场创作、面试答辩三部分,均按百分制分别打分,再按照所占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一)作品展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5幅创作作品考核评分,占40%;
(二)现场创作: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创作一幅书法或陶瓷设计作品(编号不题名),占40%;
(三)面试答辩:占20%;
考试考核各项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并在原公告发布的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