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盐都区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本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和条件
1、文秘岗位1名,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项目管理岗位1名,工商管理类、经济类、财务财会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5、属于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范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由盐都区发改委负责实施。
1.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3月27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618号政府大楼二楼0244室,咨询电话:83088098(盐都区发改委);88426131(盐都区人社局)。
2.报名注意事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提供)、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编制部门出具)、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都区项目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3.资格审核
盐都区发改委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由区发改委会同区人社局商议确定比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知识和选调岗位必备的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拟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一并跟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合格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工作由盐都区人社局、盐都区发改委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入围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根据相关规定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盐都区发改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盐都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88260326(盐都区人社局);88426596(盐都区发改委)。
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