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警公告》的规定,经过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王俊杰、朱金勋为我院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综合成绩 |
王俊杰 | 男 | 87.12 |
朱金勋 | 男 | 83.42 |
公示期为:2017年3月28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署名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办和纪检监察室反映。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1号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511458
电话:020-39911132、39911120
传真:020-39911111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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