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三级雇员公告》的规定,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刘晓静为我院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综合成绩 |
刘晓静 | 女 | 88.62 |
公示期为:2017年3月28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署名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办和纪检监察室反映。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1号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511458
电话:020-39911132、39911120
传真:020-39911111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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