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猇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会计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行政或财会相关专业;
(2)36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
(3)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5)有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会计从业经验2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30日—4月1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猇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猇亭区正大路55号区政府院内)
3.报名咨询联系人和电话 夏露:6515171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期红底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3)在实施笔试前,如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则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在猇亭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告。
(三)考试安排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和通知。笔试主考会计专业知识及部分时政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并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区人社局网站上公示。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区人社局审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学历真实性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并考察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在猇亭区人社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录合格者,试用期1个月,签订“以钱养事”用工劳动合同,按照基本工资3200元/月、考核工资500元/月的标准核定工资。
五、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