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城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东县公安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8名交通协管员,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二类标准,交五险一金。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交通协管工作分配,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三)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正在服刑记录。
(四)男性,具有如东户籍,高中(含职高)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4月至1999年4月期间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如东县公安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地址: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综合科,联系人:沙警官,咨询电话:051384157010)。
报名人员可登陆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gov.cn/)下载《报名表》,也可到现场领取《报名表》。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如东县公安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表》一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2017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户口簿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全部用A4纸复印),同时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二张。
(二)资格审核
对前来报名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gov.cn/)、如东公安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聘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政审由如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gov.cn/)、如东公安网上公布,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应聘用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533800(如东县人社局纪检组)
0513-84158400(如东县公安局监察室)
四、附则
本《公告》由如东县公安局招聘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4157010 0513-8452088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