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会党组研究,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一):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残疾人专职委员1人;
2.岗位(二): 如东高新区残疾人专职委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残四级、视残四级,听力残三级、四级的残疾人、7-10级的伤残军人(不含精神残、智力残)、残疾人亲属(残疾人的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能独立书写,可独立依托电瓶车等交通工具在基层走访残疾人;
2.具有如东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至1999年4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持证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以后出生的);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5.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归纳分析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八楼814 会议室。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人员可登陆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下载《报名表》,也可到现场领取《报名表》。
报名时须提供《如东县2017年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一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2017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户口簿原件、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如属残疾人亲属的,提供亲属的残疾人证原件及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
(3)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如东县残疾人联合会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岗位招聘人数以招聘岗位为单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报名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布。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按实确定。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告。
2.体检。体检由如东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身体无慢性疾病、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工作的疾病。
3.考察。由如东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示7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可续签。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后不再递补。
四、待遇
被聘到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 0513-84533800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68121158 (如东县残疾人联合会)
六、附则
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相关信息公布: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13-68121133(如东县残疾人联合会)0513-84520883(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