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选聘办的统一部署和南通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2017年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入围人选已经确定。目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启东市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南通市选聘办负责实施。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5月7日(星期日)8:30-11:00
地 点:启东市委组织部1106室(启东市汇龙镇世纪大道1288号,市行政中心11楼)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的证明材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提供),在校期间获得的所有奖励和荣誉证书,担任学生干部或团干部的,须提供证明材料(注明任职的级别和部门)。参加“三支一扶”等计划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组织推荐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准备。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选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阅读本通知后,于5月5日(周五)中午12: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启东市选聘办是否参加本次资格复审和面试,邮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电子邮箱:qdxpb@126.com。
回复格式为:
启东市选聘办:
我是参加2017年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考生×××,我已阅读本通知,了解了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我将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我因XXXX原因,不参加南通市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资格复审和面试。)
本人签名:
2017年5月 日
4.请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启东市2017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启东市2017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联系表》(见附件),5月5日(周五)中午12:00前须将上述两张表格的电子稿发送至qdxpb@126.com,邮件和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咨询电话:0513-80790814,13405721809。
启东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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