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依据穗公[2016]298号文件精神,龙津街现公开向社会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1名,社工人员6名。
一、招聘条件与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社工工作经验者、退伍军人,龙津街道办事处现合同制在编人员均可报名。
3、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5、报名人员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招聘程序及聘用待遇
(一)招聘程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组织实施报名、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聘用待遇。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编外合同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专职人员6.8万元/年,社工人员6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未尽事宜,可以电话咨询。
招聘启事自公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报名登记(邮箱:ljjzzb@163.om),同时龙津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受现场报名登记(地址:光复北路514号,联系人:卢泳瑞,联系电话:81850617)。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12日17时。
龙津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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