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委决定公开招聘1名机关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职位、人数及对象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其他 |
机关聘员 | 1 | 文学、法学、计算机类专业 | 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 | 同等条件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招聘: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2年以上(含2年);2.持有计算机等级2级以上证书。 |
二、报考条件和工资待遇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6.熟悉计算机操作及网站管理;
7.熟悉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政策法规;
8.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任意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照《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理(试行)》(增人社〔2014〕25号)及其实施细则标准执行。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3日-5月20日
2.报名资料:(1)报名表(附件)、个人简历电子版;(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各一份;(3)本人撰写的文章或本人主笔的单位(部门)综合性材料(如年度工作总结等)至少2篇(电子版或扫描件)。如有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亦可扫描或拍照一并提供,报名表可在增城区来穗局(http://www.zcls.gov.cn/)或增城区人社局(http://rsj.zengcheng.gov.cn/)官网下载。
3.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邮件标题以“姓名+年龄+学历”命名),压缩文件夹后发送至:区委政法委(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邮箱:zclsryk@gz.gov.cn ,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过期不候。
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和聘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资格初审结果将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人员。初审截止时间前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的,视为未报名成功。如未收到短信通知的,可致电本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2829165),咨询报名情况和资格初审结果。
(三)考试内容
招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另行公布通知。
(四)组织体检
1.按招考职位 1:1 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人选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组织考察并确定聘用人选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2.资格复审与组织考察同时进行,请在组织考察时提供以下纸质版资料:(1)《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验原件;(3)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5)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3.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果,经区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因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区直机关聘员年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招考有关政策由增城区委政法委(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2829165。
广州市增城区委政法委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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