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人员范围 | 工 作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5月7日上午 | 报名参加“市考”人员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简称“市考”)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
5月16-18日 | 报名参加“市考”人员 | 参加“市考”,拟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查询考试成绩,了解认定相关政策(网址:www.tjgspx.cn) | ||
5月20日-21日 | 报名参加“国考”人员 | 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 | 以准考证为准 | |
5月23日-6月15日 | 拟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国考”合格人员及“市考”合格人员 | 申请人员网上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检表》 (网址:www.tjgspx.cn),完成思想品德鉴定和体检 | 体检应在天津市县级以上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 | 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粘有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费 |
6月15日上午10:00 至6月30日下午16:30 (网上申请系统具体开放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 申请人完成个人网上申请和信息录入,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时打印《2017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提交申请确认单》 (网址:www.tjgspx.cn) | |||
6月19-23日(“市考”合格人员) 6月26-30日(“国考”合格人员)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 申请人按照《2017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提交申请确认单》上规定时间,携带规定材料到市行政许可中心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 |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地址:河东区顺驰桥下 | 必须本人于规定时间段到指定窗口提交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错过规定时间的申请人请于6月29日、30日集中办理 | |
7月20日开始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 申请人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地址:河东区顺驰桥下 |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受理告知书(均为原件) 代领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
注: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流程,将依次发布每一阶段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申请人可登录www.tjgspx.cn查询相关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事项,请申请人自行咨询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联系电话:8321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