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体育(文化新)局、全市各游泳池馆: 为适应新形式下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体育总局的要求,体育行业推行全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的技能职业鉴定工作。游泳教练员、救生员作为高危险性体育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贯彻落实全国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的相关要求,现就我市2015年上半年游泳教员高危险性体育职业实行全国职业资格的培训与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工作
我市上半年游泳救生员、全国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将委托游泳跳水馆承办。游泳跳水馆是一座大型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场馆,集专业比赛、大众锻炼两大功能于一体。馆内水处理系统采用目前国际先进的可再生式硅藻土过滤水处理系统,泳池水温采用自动控制系统,恒常稳定,冬季也能保持恒温。作为体育行业全国职业资格培训基地,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训练场馆。2013年和2014年成功举办了 “游泳教员、全国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培训质量受到了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年,扬州游泳跳水馆将继续举办游泳教员、救生员职业资格鉴定(初级、中级)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合格,即可申请参加游泳教员、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鉴定。
二、 考核鉴定
培训鉴定工作安排
培训鉴定工作的具体安排见《游泳跳水馆关于举办游泳救生员、全国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的通知》。
顿思教育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为进一步加强游泳救生员、教练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快体育行业全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步伐,同时保护从业人员和场馆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要求,游泳跳水馆举办“游泳救生员全国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合格学员将通过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颁发的《全国职业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包含:培训费、鉴定费、工本费)
中级:960
高级:1960
报名时间:即日起可报名,常年招生!
报名资料:
1.本人2寸红底照片2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3.毕业证复印件1张
4.职业资格证申报表1份
联系人:邓老师:182-7973-7925(V信同号)
在线咨询QQ:228-3396-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