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6月7日至6月11日为考生准备材料时间,6月12日至6月13日两天时间内请到白沙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需自行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到我局验证)。
2.户籍证明。海南省户籍、白沙县户籍提供户口本,海南省生源、白沙县生源提供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3.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定向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人员的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同意报考的证明。
5.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考单位留存。收到短信请回复“收到资格复审通知+姓名+身份证”到13807652419。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书面委托书须有报考人员签名并按手印。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