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要求,海南省工商系统2017年招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定于6月13日—6月20日(节假日除外)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材料
请进入面试的各位考生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7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7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文件要求提供本人材料(提交材料时按以下顺序排列)。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招录岗位未做学位要求的不需要提供学位证;往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证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学历查询结果;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按报考指南模板要求提供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按报考指南模板要求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3.准考证、报名表;
4.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及市县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6.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凭证:在编在岗的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档案中的材料确定;其他报考人员以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8.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相关要求
1.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2. 户籍、政治面貌、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须在2017年3月26日前取得。
3.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各位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本人签名、注明日期并加按本人手印,模板格式见附件1)。
5. 承诺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请认真阅读《2017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8条关于“报考公务员需回避哪些情形”的说明,并提交未存在需回避情况的承诺书,(本人签名、注明日期并加按本人手印,模板格式见附件2)。
6.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要求其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注明日期并加按本人手印,模板格式见附件3);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扫描发送至邮箱hngs1401@126.com后快递原件。
资格审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7号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5楼504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6521021 (请在资格审查工作时间拨打,资格审查工作时间为:8:00—12:00;14:30—17:30,其中受理书面材料时间为:8:30—11:30,15:00—17:00)
传真电话:0898-66521021
附件: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