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苏州市户籍(在苏高校集体户口不能视为苏州市户籍),能听懂苏州方言;
4、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至1997年7月31日间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经审查,适合法院工作;
6、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考生身高170厘米以上;
7、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考生双眼单裸视力5.0以上,其余考生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二、具体岗位条件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性别 | 备注 |
速录员 | 20 | 大专以上学历 | 不限 | |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 10 | 高中(职高)以上学历 | 男性 | 退伍军人或党员优先 |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技能(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请自行关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网站www.szwzfy.gov.cn或微信公众号szwzfy。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本公告附件所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并发至wzqfyzzc@126.com,填写内容应真实详细,同时提供个人简历一份。邮件名称请标注为具体“姓名”和“应聘岗位”。
3、现场资格确认: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4日(下午13:00—15:00)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退伍证等(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六、考试
(一)速录员技能测试
1、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分;
2、具体方式为电脑听打测试。测试时间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录音资料(语速每分钟100字),考生将录音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按文本文档保存,文件名为自己姓名。正确率 (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分即为听打测试成绩。
提醒:录入不计算标点符号,正确率由专业软件自动计算。
3、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面试等后续考试。
(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体能测试
1、满分为100分,分为1000米跑和俯卧撑2项目,每个项目合格分各为40分;
2、1000米跑4分50秒以内为合格,得分40分,每减少5秒得2分,满分50分;俯卧撑1分钟内做满30个为合格,得分40分,每增1个得1分,满分50分;
3、单项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面试等后续考试。
(三)面试
技能(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1:3的比例,按技能(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四)成绩汇总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电脑录入技能(或体能)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七、体检
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单项考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
体检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委托实施,并实行一次性体检。
八、政审、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依次递补。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后确定为录取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解决。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
1、自用人员工资待遇目前按照苏州市吴中区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其中速录员系从事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辅助人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系从事司法安全工作辅助人员;
2、在职人员进入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咨询电话:65687510。
2017年7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