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苏州公安局吴中分局公开招录特勤类警务辅助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船舶驾驶员5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1、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至1999年7月期间出生),苏州市区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会游泳,具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需上夜班。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体检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7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吴中区经济开发区滨溪路9号吴中公安分局14楼1419室,联系电话:65259280-52052,联系人:许女士。
3、报名方式:报名者请提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在附件1下载),报名时请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及相关证书(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考试及录取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通知面试、体检(体检费自理)、政审。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薪酬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六、 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
2017年7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