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昆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我院决定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公开选调6名法官助理。
一、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资格和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司法考试A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硕士以上学位或是员额法官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或优秀,选调前在原法院服务年限满5年,选调后在我院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3、配偶、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4、因审判业绩突出获中级法院以上表彰,在刑事、民商事审判方面业绩突出的优先录用。
二、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人选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可携报名资料到昆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现场报名,或者将报名资料邮寄至昆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3、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1258号昆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编:215300;联系电话:0512-57713752,57709721;传真号码:0512-57719732。
4、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表;(2)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工作证;(3)审判职务任命文件;(4)各类获奖证书及历年考核等次证明;(5)近三年各年度的办案数量;(6)调研文章发表刊物及获奖情况;(7)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8)在原法院是员额法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它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2、本院不负责家属的随迁、调动、就业、就学工作。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