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务必真实、准确、规范、清晰。其中,“本人承诺”栏目须由报名人员手写签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用名):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并与身份证登记姓名保持一致。
2.参加工作时间:填写组织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填写到月。例如2012年3月。
3.学历:填写通过全日制或在职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
4.学位:填写通过全日制或在职教育获得的最高学位。
5. 本人工作经历:按工作单位、职务层次分段填写,填写应完整连贯,其中,机关工作经历应填写到科室。
6.学习、培训简历:填写大学阶段及以后的学习经历,注明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学历学位。
7.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已婚者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的父母相关情况,未婚者填写父母相关情况,离异或丧偶者填写父母、子女相关情况。格式为姓名、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例如:王某,父亲,某市第一中学教师。
8、回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报考人员如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9.工作后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年度考核等次如实填写,主要包括3种情况:优秀、称职和试用期不确定等次。如当年尚未进入机关工作(如在企业工作等)或未参加工作,则填写“未在机关工作”或“未参加工作”。
10.本人承诺:报名人员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信息不实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签名务必由本人手写。
11.备注:注明以上栏目之外的重要信息。
12.专业分类参考我省《2017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本说明未尽事宜,可通过简章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