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名单人员请务必携带50元报名费及本人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1、 符合滨海新区财政负担各单位编外用工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原供职单位开具的本人系新区财政保障的编外用工人员的工作证明。
2、 符合滨海新区户籍的复原转业军人及符合异地安置条件的复原转业军人条件的须携带退伍证。
审核证件地址:天津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69号(天津泰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审核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15至16:30
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15至16:00
注:验证当天须本人携带上述证明及材料来进行审核,证明及材料不能提供完全者不允许领取准考证和参加后续考试。
点击下载:资格初审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