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靖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部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6名,从事路面执勤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2)自愿从事交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本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
(4)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9月4日至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行政楼四楼421综合科(2)室。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注意事项:
⑴ 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⑵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⑶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方式。
(二)综合考试
本次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笔试(道路交通安
全法律法规)、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面试占30%、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将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靖江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部门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将组织业务培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832108,80292150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