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统筹遴选青年干部简章》、《2017年南通市市属企事业单位统筹遴选青年干部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和主动放弃的部分职(岗)位人员进行递补。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7年9月6日下午14:00-17:00,地点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二、资格复审对象
适岗评价、笔试成绩按6:4折算得分,按简章规定的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和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职位有要求的);
4.奖励证书;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相关任职经历证明;
7.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8.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
9.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印章)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副科级以上的报名人员,须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明确意见并盖章);
11.职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第9项除外)。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 共 南 通 市 委 组 织 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