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创业施展才华,助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商洛市委、政府两办印发《商洛市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的意见》(商办字〔2017〕87号),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3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目的
通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锻炼,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干部,着力解决村级班子结构不合理、后继乏人、活力不足等问题,全面建设农村基层组织,为助推脱贫攻坚、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
详见《洛南县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公开选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有奉献精神;
2. 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 身体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
5. 曾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列入选聘对象。
(三)资格条件
1. 报考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国家“985”“211”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农业科技类、经济管理类、理工类专业大学生、志愿返乡创业人员优先聘用。
2. 报考人员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后出生)。
3.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9月25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洛南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县委办公楼313室),电话0914-7328259;0914-7380070。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选聘公告规定时间内需携带《洛南县2017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2)、个人简历(附2寸免冠彩照2张,红底,含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审查合格者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凭身份证提前到组织部领取。(具体时间待通知)
(五)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达到1.5: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采取削减选聘职数并报请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加权,形成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农村政策法规、党建知识、脱贫攻坚等相关知识。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
2.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
3.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洛南县政府网、洛南县党建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前往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办理资格复审。
3. 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5:1的比例确定,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4.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模拟测试等形式进行。
5.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照与计划选聘职数等比例确定,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组织部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历鉴定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
七、公示
根据选聘岗位的要求和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同步在洛南县人民政府网、洛南县党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12380、0914-7328251)反映。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委组织部批准聘用的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就近原则分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镇(办)工作,镇(办)籍没有选聘人员或人数不够的,在县域范围内进行调配。选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按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
1. 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参与村“两委”班子工作,主要负责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教育,农村实用技术普及,农村人才培训培养,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推行“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精准扶贫模式,促进党建领航脱贫攻坚。同时,完成镇(办)、村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月工资2500元,基础工资占80%,绩效工作占20%,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后按考核等次发放到位。试用期间,为聘用高校毕业生办理工伤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
3. 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的,可按个人贡献和经营效益情况提取一定收益分成或奖励。
4. 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首轮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考察合格的,在参加公务员招录时可优先向省上推荐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在基层事业单位招考招录时予以倾斜。
5. 首轮聘用期满后自愿留村工作并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高校毕业生,工资标准就高不就低,新岗位低于原标准的,执行聘用工作标准。首轮聘用期满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可继续聘用,其工资参照村干部补贴增长机制调增,并继续缴纳个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工伤、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 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的办公、生活等必备条件,由所在镇(办)村(社区)负责落实。
十、注意事项
1. 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一个聘期为3年(与村级班子换届同步)。对首轮聘用期满本人自愿并通过村级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转入村干部序列,不再续签聘用合同;首轮聘用期满未进入村级班子,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两个聘用期满后仍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出路。
2.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选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的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等,不符合选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得报考。
3. 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4. 两个附件请到洛南县人民政府网、洛南党建网下载,或到各镇(街道)党(工)委领取。
中共洛南县委组织部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