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创新施展才华,助推脱贫攻坚,现就蓝田县面向社会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到村级组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为全县19个镇(街)村级组织共选聘工作人员108人(其中,女性19人、男性89人)。具体选聘镇(街)村级组织及人数见《蓝田县2017年为村级组织选聘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表1)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有奉献精神。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蓝田县户籍。(2017年11月1日前已正式落户)
5、自愿到村级组织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农村工作。
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列入选聘对象。
三、选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本次选聘通过蓝田县人民政府网(www.lantian.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培训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原则上将应聘人员分配到本人户口所在的村、镇(街)属村组织工作,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进行合理调配。
3、由各镇(街)与选聘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四、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月工资23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2、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部分由工资扣除)
3、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各镇(街)负责管理、发放,县委组织部、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五、管理与考核
1、由聘用地镇街党(工)委负责对聘用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首轮聘用期满后,自愿留村工作的必须经过镇街党(工)委考核合格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方可签订第二轮劳动合同。第二个聘期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自谋出路。
报名咨询电话:029-82731701
蓝田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村组织工作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