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创新施展才华,助推脱贫攻坚,根据商洛市委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洛市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的意见》(商办字〔2017〕87号)文件精神,现就山阳县面向社会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目的
通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锻炼,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干部,着力解决村级班子年龄老化、结构不优,学历偏低、能力不强,后继乏人、活力不足等问题,全面建强农村基层组织,为助推脱贫攻坚、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选聘范围:2017年为全县129个贫困村各选聘1名高校毕业生,共选聘129人(见附件1)。
2.选聘对象: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选聘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和人才招引的方式进行。
3.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有奉献精神;(2)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4)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
曾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列入选聘对象。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从严的原则,坚持德才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保证质量。
选聘高校毕业生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人选、培训上岗、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1.公开招录
(1)个人报名。按照县统一安排部署,公布村名、岗位需求,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寸照片5张(红底、免冠);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面试。全县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各占50%(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加权,形成考试总成绩。应招人数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具体事项待后通知,请积极关注“山阳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shanyangdasngjian)、山阳党建网、山阳人民政府网。
(4)人选确定。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依据选聘名额,以考试成绩为基础,综合各方条件确定拟选聘人员,经组织体检后,确定正式选聘人员。确定人员必须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不降格以求,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同等条件下,国家“985”“211”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农业科技类、经济管理类、理工类专业大学生、志愿返乡创业人员优先聘用。
2.聘用
(1)统筹调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聘用人员原则上分配到本人出生地镇(办)便利工作的要求,确定选聘人员分配意见,镇(办)籍没有选聘人员或人数不够的,在全县范围内合理调配。
(2)培训上岗。由县委组织部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3)签订合同。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与选聘高校毕业生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以县为单位,将人员聘用情况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四、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
1.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参与村“两委”班子工作,主要负责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教育,农村实用技术普及,农村人才培训培养,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推行“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精准扶贫模式,促进党建领航脱贫攻坚。同时,完成镇(办)、村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月工资2500元,参照村干部补贴管理考核办法发放,基础工资占80%,绩效工资占20%,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后按考核等次发放到位。试用期间,为聘用高校毕业生办理工伤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
3.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的,可按个人贡献和经营效益情况提取一定收益分成或奖励。
4.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首轮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考察合格的,在参加公务员招录时可优先向省上推荐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在基层事业单位招考招录时予以倾斜。
5.首轮聘用期满后自愿留村工作并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工资标准就高不就低,新岗位低于原标准的,执行聘用工资标准。首轮聘用期满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可继续聘用,其工资参照村干部补贴增长机制调增,并继续缴纳个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工伤、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办公、生活等必备条件,由所在村负责落实。
7.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户籍,可凭县聘用分配意见通知、聘用合同迁至工作所在村,也可迁至城关街办社区。人事档案可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8.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薪酬工资和保险补贴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从市、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市、县财政按3∶7比例分担。工资及待遇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兑现、落实,县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五、管理与考核
1.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实行聘期管理,一个聘期为3年(与村级班子届期同步)。对首轮聘用期满本人自愿并通过村级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转入村干部序列,不再续签聘用合同;首轮聘用期满未进入村级班子,本人自愿留村并经组织考察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两个聘用期满后仍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出路。
2.聘用高校毕业生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村集体决策。镇(办)党政班子成员每人联系帮带1-2名聘用高校毕业生。
3.由聘用地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参照本镇(办)年度目标责任公务员考核人均奖励标准给予奖励,优秀等次比例按聘用总数的15%掌握,奖励资金由县财政解决;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进行为期半年的整改,半年期满考核仍不称职的直接解聘。年度考核资料记入个人档案。
4.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有关选聘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年度考核、锻炼培养等相关制度,由县、镇抓好落实。
六、组织实施
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实施。选聘工作从2017年9月开始启动,11月份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到村工作。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便民服务大厅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28日
联系电话:0914-8382973 8381716
中共山阳县委组织部 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