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刘锦茹等3人符合录用条件,拟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23-86886260,86606567)。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
附:泰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七)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