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土地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不动产登记窗口辅助人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1992年11月间出生),有机关事业单位或窗口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1月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5、太仓市本地户籍优先。
6、能服从组织安排,配合加班。
四、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不动产登记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2、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2017年11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开放时间2017年11月3日—2017年11月10日16:00)
3、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人岗相适度评价+综合考核测评
2、人岗相适度评价,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资料逐个评价,确定综合考核测评人选。
3、综合考核测评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六、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与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其他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太仓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