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选调3名文字秘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好学上进,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热爱文字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写作成果(须提供近年来撰写的有一定质量的文字材料,在报刊杂志发表、获奖的文章);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程序
1.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6日。
(2)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十楼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1038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登录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亦可现场领取),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文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1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其它所需的证明资料等。
2.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具体条件,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本次选调设开考比例为1:3,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则不开考或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3.笔试
主要测试应考者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的笔试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4.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确定考察对象。如入围考察最后一名的综合成绩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考察。
5.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进入考察程序后,如有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或放弃等情形,其他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确认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确定3名试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如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试用期满合格,则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人选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本公告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212253(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