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全力保障建筑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经研究,拟对原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检测企业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中,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咨询研究等工作,并具备参加本市组织的专家活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的论证和制定;
(二)参与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督查、鉴定、评价;
(三)参与有关建筑施工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论证;
(四)参与建筑施工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五)参与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六)参与建筑行业安全教育培训;
(七)参与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考察、调研;
(八)参与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申报人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提供《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家推荐申报表》(见附件,一式2份),并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到市城乡建设局安监处;也可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路教利,电话:0516-66998091。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409室。
(二)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组织审查、公示、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五、专家库的管理和使用
(一)市城乡建设局为入库专家颁发聘书,不定期组织培训;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核遴选一次。期间,因工作调整、身体健康等原因或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清出专家库并予通告。
附件:2017年度徐建发110号附件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家推荐申报表.xlsx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