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回流乡村,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储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级后备人才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村级后备人才涉及6个镇、3个街道,共计101个行政村(涉农社区),计划招聘10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见《常州市金坛区公开招聘村级后备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还须同时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1.本人或父母、配偶目前为所报考镇(街道)农村地区户籍,或者本人首次落户户籍在所报考镇(街道)农村地区;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5.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理或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
6.其他不适宜作为村级后备人才的情形。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各镇(街道)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通过后,各镇(街道)党(工)委将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在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递补。
四、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由镇(街道)统一分配、管理和考核,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实践锻炼期为1年,实践锻炼期间必须到村到岗,正常参与村级日常工作,锻炼期内基本报酬为3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3.实践锻炼期满后,由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正式村干部管理,享受所在镇(街道)的正式村干部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4.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纳入全区回乡兴村人才计划,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镇(街道)党(工)委进行系统性跟踪培养,表现优秀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
5.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1。
招聘监督电话:0519-82882595,0519-82790881。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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