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根据苏州团市委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经苏州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共青团苏州市委副书记。
一、选拔职位及名额
共青团苏州市委副书记2名。
二、选拔范围
苏州市本级及所辖县级市(区)下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部委驻苏州单位,江苏省省属驻苏州单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含相应职务),或正科职(含相应职务)1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前任职),或副科职(含相应职务)3年以上(2009年8月31日前任职)。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熟悉了解党和国家关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正科职及相应职务放宽至2011年12月31日前任职,副科职及相应职务放宽至2009年12月31日前任职):
1.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
3.具有2年以上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予报名的。
四、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和简章。在《苏州日报》和“中国苏州”网站发布公告,在“苏州党建”网站上发布公告和简章。
2.报名和资格审查。以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报名。根据职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选拔名额相应核减1名,之后各选拔环节产生的人选也均相应减少1名;不足8人的,取消本次竞争性选拔计划。
3.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超过20人的,进行笔试,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前15名人选进入人岗相适度评价环节,其中女性人选一般不少于50%。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不足20人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
4.人岗相适度评价。进入人岗相适度评价环节的人选进行竞职演讲,陈述自己的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任职优势等。考评组根据演讲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产生8名人选进入测试遴选环节,其中女性人选一般不少于50%。
5.测试遴选。测试遴选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按照测试遴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4名人选进行体检,其中女性人选一般不少于50%。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组织考察。对通过体检的4名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五、决定任用
苏州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差额比选产生3名初步人选,提交苏州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产生2名拟任人选。如得票过半数的人选少于2名的,则相应核减选拔名额。拟任人选经公示后办理任职手续。
苏州市本级及所辖县级市(区)下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报名人选,进入组织考察程序而落选的,符合后备干部资格条件的直接列入县处级后备干部库,统一纳入苏州市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培养。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7日至8月23日(双休日照常报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苏州市干将西路298号),咨询电话:65222027,传真65224662。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前往报名点现场报名或将有关材料传真至报名点报名。报名者本人须提供材料如下:
①纸质材料:《报名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级证明(或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有关资料(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正面白底免冠彩照4张。
②电子材料:《报名人员登记表》,近期2寸白底正面免冠彩照(JPG格式,宽400*高532像素)。报名者可访问《苏州党建》网站(网址:http://www.szzzb.gov.cn),从网上下载《报名人员登记表》。
所有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在苏州市委的领导下,由苏州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及干部工作监督员对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咨询电话:68610202(苏州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68610323(苏州市监察局)。
笔试、人岗相适度评价、测试遴选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报名人员登记表》填写说明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名字。
“出生年月”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如1982.02)。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注明系科及专业,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x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按国民教育学历规定填写。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函授教育的,在“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目中注明。
(4)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5)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6)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见下表)。
学 历学 位 | 全日制教 育 | 大 学理学学士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xxxxxx大学xxxx系xx专业 |
在 职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7)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历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历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学 历学 位 | 全日制教 育 | 大 学理学学士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xxxxxx大学xxxx系xx专业 |
在 职教 育 | 研 究 生经济学硕士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xxxxxx大学xxxx系xx专业 xxxxxx大学xxxx系xx专业 |
(8)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主要工作职责”栏填写从事或分管的主要工作内容。
“分管部门人数”栏填写直接分管的部门具体人数。
“主要学习及培训经历” 栏填写中专学历以上的学历学位教育的相关情况及满3个月脱产培训情况。
“主要工作经历及分管工作情况”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党内职务以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或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内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县(市)、区前面均应冠以省辖市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规范的简称。凡担任过上级和本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上级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委员,上级和本级政协常务委员、委员的,需在简历的最后隔行另段填写。其中报送省委审批任免的,只填写担任中央和省级有关职务的情况。如:
2000.09--2004.08 xxxxxx大学学生
2004.08--2005.04 xx市xxxxxx镇党政办科员(主要从事xxxxxx)
2005.04--2006.05 xx市xxxxxx局科员(主要从事xxxxxx)
2006.05--2007.02 xx市xxxxxx局xxx科副科长(主要从事xxxxxx)
2007.02--2008.07 xx市xxxxxx局xxx科科长(主要从事xxxxxx)
其间:2003.06--2008.07 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8.07--2010.06 xx市xx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xxxxxx)
2010.06以后 xx市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分管xxxxxxxxx)
“与本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简介”栏填写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如:
2008.07--2010.06 xx市xx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xxxxxx)
2010.06以后 xx市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分管xxxxxxxxx)
“基层工作情况(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过哪些工作及年限)” 栏填写基层工作经历情况。如:
2004.08--2005.04 xx市xx镇xx村工作人员(主要从事xxxxxx)
2010.06以后 xx市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分管xxxxxxxxx)
“参加竞争性选拔情况(何时何地参加何种职位的选拔)”栏填写,至少近五年来本人参加竞争性选拔的情况。如:
2009年10月参加xx市公开选拔xx市xx镇副镇长。
“奖惩情况(什么原因? 受何种奖惩?)”栏填写,受市级以上各类表彰;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填写近几年年度考核情况。
“近年来完成的主要工作” 栏填写近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201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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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登记表.doc》来源于苏州党建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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