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湛江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湛民〔2019〕91号)和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吴川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批复》(吴府函〔2020〕3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通过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招聘工作人员(非编制)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一)岗位职责:本次招聘人员主要从事民政局机关、镇(街)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参与实施吴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和民政局组织实施的其他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二)招聘人数共35名。
三、劳动时间和报酬
(一)按机关事业单位法定工作日制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二)劳动报酬待遇50000元/年(含社保)。
四、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聘者需在面试时提交毕业证原件备查。
4、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20年5月18日)。
5、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6、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本人具有吴川户籍或配偶、父母、子女有吴川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犯罪记录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3年的。
5、存在严重失信失德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应应聘的情形。
五、招聘主体和程序
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招聘,聘用后统筹安排工作,具体程序以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
吴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官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考生可在2020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到吴川市民政局二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0759-5586267。
2、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吴川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 》(在吴川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报名现场索取),近期本人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②本人学历证书(全日制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 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逐一通知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核未被通过的,将不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吴川市民政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按百分比折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和基层社会救助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并通过电话逐一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名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2、体检。
经考察符合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布拟聘用名单5天内提交本人三个月内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中心或门诊的有效体检报告原件,体检项目需包含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肝功能三项、肾功能两项、血糖、血常规、尿常规、胸部X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吴川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要服从统一管理和调配。聘用期间,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六、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大家及时关注。欢迎踊跃报名,若有疑问,可通过电话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759-5586267。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吴川市民政局
2020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gdwc.gov.cn/bmzz/wcsrmzfw/zwgk/wcdt/gsgg/content/post_1103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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