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一)协助区监委开展陪护工作;
(二)负责完成区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从区监委协调管理。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考12人,其中男性8名,女性4名。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不限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愿意在应聘岗位服务3年(含)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应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星期六、星期日也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霞山公安分局一楼大厅(湛江市开发区乐宾路9号),联系电话:0759-2277029 。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招考辅警(监委协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在网上下载),现场报名者需要提供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证件照3张以及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件。网上报名电子邮箱:xsfj2173358@163.com。(网上报名者,在面试时需要提供以上有关证件审核)。
(二)考试
本次招考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思维、沟通、应变等方面能力以及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度,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分数划定为6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xs.gov.cn)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60分)的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考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我局指定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政审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zjxs.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可协商是否续聘。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六)递补
因应聘考生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本次招考额满之后,以考生自愿为原则,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选取5人为备选人员,备选时间为12个月。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4200元/月包干(含聘用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
(二)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生考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霞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zjxs.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考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和资料等,除交给医院的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公告由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9)2280024、2277029。
(五)投诉电话:(0759)2173857(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
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
2020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xs.gov.cn/xsdt/gsgg/content/post_1127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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