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涌分局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3名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与职位
(一)招聘对象: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人数:3人
(三)聘用期限:2年
(四)岗位职责:在基层从事村(居)民自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困难高校毕业生,指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2020年届或择业期内的全日制困难高校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业及学历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和电子版打包后,以“姓名+电话号码”的形式命名后发送至44953694@qq.com邮箱(不按规定命名发送的默认为报名失败)。
1.《2020年基层社区工作岗位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彩色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5.人员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原件;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持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其中本市户籍的无需提供证明,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等证件或证明材料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公示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二)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中国麻涌网站( http://www.dg.gov.cn/machong/)公示7个工作日。如经体检、公示不适合聘用的,可按成绩顺序相应调剂、补录。
七、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考核管理机制等内容。
八、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被吸纳到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按6000元/人/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执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中国麻涌网站查询。
(三)咨询联系人:李先生、尹先生;咨询电话:0769-88221231、0769-88226233(咨询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涌分局
2020年9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dgmcz/gkmlpt/content/3/3328/post_3328551.html#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