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阳市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选调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德阳市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12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教学楼十楼讨论室(成都市玉沙路163号)
(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携带此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2. 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场地等候期间,应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禁止扎堆集聚。
3.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4. 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须在《德阳市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按照场地路线指引有序离开资格审查场地,不得在审查场地附近逗留。
(三)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 国(境)内考生需准备材料
①《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1份(经学校、学院同意推荐并盖章);
②笔试准考证;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证明)。
⑤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党员证明材料: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获奖、担任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国家级奖学金、“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聘书、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正副职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需出具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国(境)外考生需准备材料
①《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1份
②笔试准考证;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学生证原件(或在读证明)及复印件1份
⑤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若考生已完成国(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对应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⑥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
进入德阳市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过面试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7日(星期天)-12月29日(星期二),具体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地点: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成都市玉沙路163号)
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注意事项
1.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2. 考生入场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8:30前,8:30面试考场大门将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3. 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4. 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如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应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候考室座位、审题室及面试室。
5. 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带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6. 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7. 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8. 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审查及面试考点、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须全程佩戴口罩,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主动出示本人通信行程卡及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点和考点。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关于四川省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试面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及有关要求,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资格审查当天提供7天内(12月20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12月20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则取消考试资格,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间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选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38-2304914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1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AA6BDC15C26B10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