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总成绩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二)体检时间
2021年7月15日(周四),考生须早上8:00前到达集合地点。
(三)集合地点
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体检费450元现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佩戴口罩(另备用一个)、签字笔,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持14天内(含体检当天)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单原件或“智慧健康乌鲁木齐”微信公众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单(截图打印纸质版)参加体检。
(二)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得熬夜、饮酒、剧烈运动,不得食用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空腹参加体检,不得进食饮水;请不要穿连体衣服,适宜穿宽松衣物参加体检。
(三)考生体检时应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个人疾病史,并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处理。
(四)体检时身体有特殊情况的,须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否则后果自负;体检过程中不准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进行暗示,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
(五)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考生体检资格处理。体检进行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络。
(六)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体检过程应按分组统一行动,不得擅自脱离分组或离开体检场地,违者按取消体检资格或违纪处理。
(七)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将于2021年7月19日(周一)18:00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工作由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通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报考单位。
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8:30期间拨打),详见发布简章《公告表》。
附件:1.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集合地点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3日
来源:http://220.171.92.52/web/newsShow.do?newsid=910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