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大沙街道招聘专职组织员及专职安监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沙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组织员1名、专职安监员3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专职组织员
(1)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间在2021年7月1日前);
(2)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同等条件下,中文、新闻传播类、法律专业者优先,身体健康;
(4)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能吃苦,服从安排;
(5)具有广州市户籍、街道工作经验或基层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2.专职安监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之后出生);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熟悉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持有C1或以上驾驶牌照。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1)报考专职组织员:黄埔区大沙东路229号大沙街道办事处209办公室,联系电话:82386887。
(2)报考专职安监员:黄埔区大沙地东101号四楼大沙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2391256。
3.须提交以下材料(应聘者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大沙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专职组织员岗位还需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入党具体时间及表现情况)。
所有应聘者证件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街道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另行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二)录用方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聘者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和政审
以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下一名依次递补。对经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依次递补。
(四)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合格人员,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相同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一)专职组织员统一招聘后,分配到街属社区开展党建工作,薪酬待遇参照大沙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相应工资标准。
(二)专职安监员按街道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发放相应薪酬待遇。
以上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沙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397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