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部署,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71名。现就此次选聘制定如下简章: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1.各镇(街道、度假区、服装城)村(社区)工作人员。
2.具体选聘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常熟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9日 9:00-16:00。
3.报名地点:常熟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珠江路222号)
4.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
⑵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5.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2012年常熟市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6.报考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将适当核减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收据于2012年10月12日(9:00-16:00)至常熟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珠江路222号)领取《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将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网址以下同)上公布。
(三)面试
笔试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时间:2012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2年10月24日(9:00-16:00)至常熟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珠江路222号)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数高者)。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就业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选聘办)发放《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到相关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转接手续。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招聘的村(社区)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接收的镇、街道等主管单位安排到村(社区)工作,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其工作能力、村(社区)工作需要,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参照所在村(社区)同类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所在村(社区)。
五、纪律
公开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80127。
六、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常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2881424 52881452
常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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