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云南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根据《2024年下半年云南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将2024年下半年云南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对象
按综合成绩与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2024年下半年云南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体检名单》(附件1)
二、考察事项
(一)考察时间: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请相关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二)考察内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三)组织实施:考察由云南省农垦局牵头组织各直属事业单位实施。
三、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地点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体检。具体参照招聘单位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入体检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于指点时间到指定集合地点集中。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费用
费用自理(体检医院收取)。
(四)注意事项
1.体检时,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全程严禁有人陪同或他人替检,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交费时请自报按公务员标准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已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但需产后补检合格后方能聘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8.请体检对象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体检费用,空腹准时到体检集合地点报到。
9.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农垦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云南省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0871-67159935,邮箱:593722592@qq.com;
云南省农垦局:0871-63311321。
附件:《2024年下半年云南省农垦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体检名单》.pdf
云南省农垦局
2025年1月8日
来源:https://www.yitc.com.cn/Item/293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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