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委组织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外人员额度使用证明》(2025年3月28日),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岗(离退休干部工作者)。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1人。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与离退休干部的日常联络与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需求、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做好记录并反馈相关问题。
(二)组织开展各类适合离退休干部的文体活动、学习活动和慰问活动,如文艺汇演、书画展览、健康讲座、节日走访等,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活动前做好策划、筹备,活动中做好组织、协调与服务,活动后做好总结与宣传。
(三)协助处理离退休干部的信访工作,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维护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离退休干部信息库,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并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与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之日)。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服务意识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作强度和节奏,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者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镇康县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联系电话:0883-6630087。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1份,需详细说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相关技能、获奖情况等,重点突出与岗位相关的经验和能力。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由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后续环节。
(五)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
3.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离退休干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写作能力及时事政治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镇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镇康县人民政府有关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情况,影响招聘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kyTeR9UwXZeEQRbkOAA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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