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1.科员4名;
2.科员(财务会计)1名。
二、选调范围
在苏州市、县(市、区)所属机关和镇(街道)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含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范围内,符合职位选调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2.副科级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32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以下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三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0年3月1日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或2010届以前省选调生;
4.报考财务会计职位,要求财务财会类专业,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两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历;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协调能力;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四、程序和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2013年3月29日—4月5日。报考人员登录苏州党建网(http://www.szzzb.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财务会计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可于4月6日9:00—12: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4月11日登录苏州党建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
3.人岗相适度评价。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再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产生面试人选。
4.面试和加试。面试时,由市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等证明符合选调条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组织加试,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加试成绩合计总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产生体检和考察人选。
5.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由市委组织部成立考察组,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票决产生拟选调人选。如得票不过半数,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6.公示和调动。拟选调人选名单在苏州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经试用三个月合格,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面试和加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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