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麻江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经研究,制定本办法。为突出对报考人员工作实绩、综合素质的评价,在年度考核、获奖情况、任职经历、任职时间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加分:
1、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1次加0.5分。
2、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以上(不含县级部门)荣誉(如授予的劳模、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优秀驻村干部含下派干部)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受多级表彰的,以最高级计算,此项不累计加分。
3、在乡镇工作过的每年加0.5分,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乡镇工作经历包含在乡镇中小学工作的,县委、县政府行文驻村的和乡镇挂职的。
以上加分截至报名时间止。对有综合量化加分的情况,由报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初审核,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各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综合量化加分情况予以确认,报县考评办。
咨询电话:2622266 曾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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