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事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聘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组电明〔2009〕30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2009年7月6日资格复审,现将自愿放弃考察资格人员及第一批递补人员公告如下:
一、放弃考察资格人员(13人)
杨善莲 李转凤 寸德清 黄润华 杨建祝 邱松娣
孙正毕 杨明安 杨恩康 李维强 姚茂生 李海清 王兆飞
二、第一批递补人员(7人)
谷正东 黄飞 黄娟 匡陆跃 罗爱华 闫能禄 周余聪
递补人员少于放弃考察资格人员原因:2009年我县计划选聘97名毕业生,按1:1.2规定确定考察人选应为116人,在列为第一批考察人员的考生中,最后一名有8人成绩相同,多于规定比例6人,故在递补人员中减少6人。
请递补人员于2009年7月8日上午8:00—11:30到龙陵县人事劳动局公务员管理科(县政府二楼)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面谈时间为2009年7月10日下午2:15,面谈地点在龙陵县委党校教室,届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谈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需带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颁发毕业证的需出具学校开具的证明,并证明毕业年月)。
4、笔试准考证。
5、未就业考生提供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就业考生除提供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外,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考生,提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原件。
7、大学期间曾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的考生,提供荣誉证书和学校表彰的文件(如表彰决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9、近期免冠5分照片1张。面谈时需交本人近三年思想学习(工作)总结一份,2000字左右。
特此公告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 龙陵县人事劳动局
200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