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填写附件中报名表,于6月8日24:00前发送至pkuscc@163.com,邮件及附件请命名为:“2013年应聘东丽区大学生村干部申请表-北京大学-院系-姓名”,谢谢!
2013年天津市东丽区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简章
根据天津市的整体安排,2013年东丽区将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为做好选聘录用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此招聘简章:
一、选聘范围
京津地区的“211”、“985”院校(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
部分其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城建大学。
重点选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30岁以下,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211”、“985”院校,回原籍任职和农村急需专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4、身体健康。
三、招聘数量及专业
1.招聘数量:10人
2.招聘专业:经济金融类、规划建设类等。
四、招聘工作安排
1、学校推荐。6月上旬,由高校采取个人报名、院系推荐、学校审核方式,按照1:1.5的差额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填写《2013年应聘东丽区大学生村干部申请表》,递交东丽区委组织部。
2、组织考察。6月中旬,东丽区委组织部深入高校进行考察。通过与推荐人选面谈、与院系党组织负责人或辅导员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了解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到村任职志向,确定招聘的初步人选。
3、确定人选。6月下旬,综合考量的基础上确定招聘的预备人选,择优选拔进大学生村官队伍。经区委组织部组织体检、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同意且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与保障
1、凡是“211”、“985”高校毕业的,按照学历层次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资金。其中本科3万元,硕士4万元,博士5万元。任职满一年支付奖励资金的30%,任职满两年支付剩余70%。
2、每人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并由所在街道提供免费住宿和交通工具。
3、在村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第一年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发放,第二年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
4、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大学生村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5、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其在高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偿50%;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给予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2500元。
联系电话:022—84375989
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组织部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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