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文艺特长加分的考生,请注意:
1、申请文艺特长加分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申请文艺特长”,并钩选相应的加分理由。
2、申请文艺特长加分的考生在3月16日来校取准考证时,须提供各加分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一份(地点:江苏建院招生办公室)。
3、所有证书须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加分才能生效。
2014年单独招生文艺特长生加分项目表
类别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等级 | 加分值 | 提供资料原件内容 |
一 | 参加各级艺术类比赛或中学生艺术展演获奖 | 县(区)级三等奖 | 20 | 获奖证书 |
县(区)级二等奖 | 30 | |||
市级三等奖 | ||||
县(区)级一等奖 | 40 | |||
市级二等奖 | ||||
省级三等奖 | ||||
市级一等奖 | 50 | |||
省级二等奖 | ||||
省级一等奖 | 60 | |||
二 | 各类器乐考级 | 八级 | 20 | 等级证书 |
九级 | 40 | |||
十级 | 60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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