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分数
百分数也称百分比,是相对指标最常用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将对比的基数抽象化为100而计算出来的相对数,用“%”表示。它既可以表示数量的增加,也可以表示数量的减少。运用百分数时,要注意概念的精确性。如“比过去增长20%”,即过去为100,现在是“120”;比过去降低20%,即过去是100,现在是“80”;“降低到原来的20%”,即原来是100,现在是“20”。运用百分数时,还要注意有些数最多只能达到100%,如产品合格率、种子发芽率等;有些百分数只能小于100%,如粮食出粉率等;有些百分数可以超过100%,如产品产量计划完成情况等。要注意区别“占”、“超”、“为”、“增”的含义和用法,“占计划百分之几”指完成计划的百分之几;“超计划的百分之几”,就应该扣除原来的基数;“为去年的百分之几”就是等于或相当于去年的百分之几;“比去年增长百分之几”应扣掉原有的基数。
2.百分点
百分点是指不同时期以百分数形式表示的相对指标,如速度、指数、构成等的变动幅度。它是分析百分比增减变动的一种表现形式。例如,工业增加值今年的增长速度为19%,去年的增长速度为16%,今年比去年的增长幅度提高了3个百分点(19%~16%)。#今年物价上升了8%,去年物价上升了10%,今年物价比去年上升幅度下降了2个百分点(8%~10%)。股票价格指数某日为120%,而前一天为125%,表明该日的价格比前一天下降5个百分点。
3.倍数
倍数是指两个有联系的指标相比,将对比的基数抽象化为1而计算出来的相对数,常常用于比数(分子)远大于基数(分母)的情况中。如某城市2000年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14.8平方米,为1978年3.8平方米的3.9倍(14.8÷3.8=3.9)。再如,甲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000元,为乙地3000元的2.7倍(8000÷3000=2.7)。
4.翻番翻番是指数量加倍。如1变为2(1×2),2变为4(2×2),3变为6(3×2)……A变为A×2,翻两番为(A×2)×2=A×22,是指原基数在翻一番的基础上再翻一番。例如“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建聂小康社会的目标,即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也就是说2020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将是2000年的4倍。
翻番和倍数有一定联系,2n即翻番后的水平相当于原基数的倍数,如原基数是5,翻三番为5×23,翻三番后达到的水平为40,相当于基数5的23倍,即8倍。可见“番”是按几何级数计算的,“倍”是按算术级数计算的。
5.同比增长和同比增长率
同比增长一般指和某年(比如去年)的同时期相比较的增长幅度,如今年九月的物价和去年九月的物价相比较的涨幅,就是同比增长。同比增长率一般是指和去年同期相比较的增长率。比如去年1~2月份,累计实现收入100万元;今年1~2月份累计实现收入120万元,则1~2月份收入同比增长率=(120-100)÷100×100%=20%
6.增幅与同比增幅
增幅是指量和比例的增加幅度。同比增幅是指量和比例的增加幅度,往往和某年(比如去年)的同时期比较的增幅。
7.发展速度
发展速度是反应某种社会经济现象发展速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用来说明报告期水平已发展到基期水平的若干倍或百分之几,即说明社会经济现象发展变化的快慢,一般用百分数,(以基期水平为100)表示。发展速度可以分为环比发展速度和定基发展速度。环比发展速度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前期发展水平之比,反映社会经济现象逐期的发展速度;定基发展速度是报告期发展水军与某一固定基期发展水平(通常为最初水平)之比,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较长时间内总的发展速度。
8.增长速度
增长速度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增长量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根据采用基期的不同,可分为环比增长速度与定基增长速度。环比增长速度是逐期增长量与前期发展水平之比,表明社会经济现象逐期增长的程度。定基增长速度是累积增长量与最初(基期)发展水平之比,表明社会经济现象在一定时期内增长的总速度。
11.平均数
平均数是指数的总和与总个数的比。
12.中位数求一组数据的中位数应先将数据按大小顺序重新排列,若数据个数为奇数,则中间那个数就是中位数;若数据个数为偶数,则中间两个数据的平均数就是中位数。
13.价格、价格水平和价格指数
价格是指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值表现,用货币来表现。价格水平是将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内某一项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所有价格用货币表现的交换价值加权计算出来的。价格指数是表明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用商品和服务项目某一时期的价格水平与另一时期的价格水平相对比计算的。
14.农业增加值
农业增加值是指农业各生产单位经营或劳务活动的最终成果,即一个单位或行业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农业增加值的计算,主要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生产法”的计算公式是∶农业增加值一农业总产出一中间消耗;“收入法”的计算公式是∶农业增加值一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
15.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是指在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所创造的价值,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的实际水平,是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重要指标。工业增加值的计算,主要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生产法”的计算公式是∶工业增加值一工业总产出一工业中间投入;“收入法”的计算公式是∶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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